創富館

位置:首頁 > 周邊 > 科普

有機大蒜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科普1.41W
有機大蒜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1、範圍

本規程按照GB/T19630―2005《有機產品》標準規定了有機食品大蒜生產的產地環境、生產技術、肥水管理、病蟲草害防治、收穫和生產檔案。

本規程適用於金鄉縣有機食品大蒜的生產。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規程的引用而成為本規程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規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規程。

GB3095-1996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9137保護農作物的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

GB5084農田灌溉水環境質量標準

GB15618-1995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3、基地要求

3.1基地環境

有機大蒜生產需要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進行。有機大蒜生產基地應遠離城區、工礦區、交通主幹線、工業污染源、生活垃圾場等。基地的環境質量應符合以下要求:

a)土壤環境質量符合GB15618-1995中的二級標準。

b)農田灌溉用水水質符合GB5084的規定。

c)環境空氣質量符合GB3095-1996中二級標準和GB9137的規定。

3.2基地要求

3.2.1完整性

有機基地應是完整的地塊,其間不能夾有進行常規生產的地塊,但允許存在有機轉換地塊。有機大蒜生產基地與常規地塊交界處必須有明顯標記,如河流、路渠、人為設置的隔離帶等。

3.2.2轉換期

由常規生產系統向有機大蒜生產轉換通常需要24個月的時間,其後播種的大蒜收穫後,才可作為有機大蒜。轉換期的開始時間從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之日起計算,生產者在轉換期間必須完全按照有機大蒜生產規程的要求操作。

3.2.3緩衝帶

如果有機大蒜生產區域有可能受到鄰近的常規生產區域污染的影響,則在有機大蒜和常規生產區域之間必須設置緩衝帶或物理障礙物,以防止鄰近常規地塊的禁用物質的漂移,保證有機大蒜生產地塊不受污染。隔離帶的大小以達到實際隔離效果為準,一般為8―10米。

4、生產技術

4.1種子選擇

蒜種應選擇有機大蒜種子,且具有該品種特性、個大、顏色一致、蒜瓣數適中、無蟲源、無病菌、無刀傷、無黴爛的蒜頭,單瓣重5―7克為宜。在市場上無法獲得有機種子時,允許使用常規種子,但應制定獲得有機種子的計劃。

4.2輪作換茬

有機大蒜基地應採用包括非轉基因豆科作物或綠肥在內的至少3種作物進行輪作。

4.3清潔田園

前茬作物收穫後,要徹底打掃、清潔基地,將病殘體全部運出基地外銷燬或深埋,以壓低病蟲基數。

4.4整地做畦

土地整平後,要深耕20―25釐米。耕翻後,適當曬垡,然後耙地,做到耙透、耙平、耙實,消滅明暗坷垃,達到上松下實。根據不同的種植方式做成平畦、高畦,平畦寬2米或4米,畦埂寬40―45釐米;高畦寬60―80釐米,溝寬20―25釐米,溝深20釐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