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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農機交易注意事項

設備2.73W

一、舊機合理定價

二手農機交易注意事項

1.確定舊機現值。農業機械一經投入使用其價值會逐漸降低。其價值降低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經濟價值下降機械投入使用產生磨損損耗;非正常使用(如超負荷作業、不按期保養維修、事故性損壞等)產生的損耗(有形損耗)。二是因技術進步使現有機械貶值(無形損耗);三是跨區作業因素。參加跨區作業的機械年使用時間是過去的幾倍實有價值就不能按未參加跨區作業的機械來計算。

考慮到因機械使用強度和頻率提高閒置時間大大縮短舊機現值可以按快速折舊法(也稱遞減折舊法)為基礎來計算並適當縮短折舊年限。如V帶傳動的拖拉機、手拖及三輪車按6年折舊;直接傳動的雙缸以上小四輪拖拉機、大中型拖拉機、四輪農用運輸車、拖拉機變型運輸機按9年折舊;參加跨區作業的全喂入聯合收割機按7年折舊半喂入高性能聯合收割機按8年折舊;其它各種季節性使用的農機具按10—12年折舊。

首先計算各年折舊額。為便於普及掌握將快速折舊法變通處理。即把各折舊年限順序相加得一總分。以8年折舊為例:8+7+6……+1=36則第一年折舊率為8/36第二年為7/36依此類推第八年為1/36。折舊總額=機械原值-殘值。

考慮到市場原材料漲價機械報廢后所含價值提高。所以殘值率提高到15%即殘值=機械原值×15%。如一台拖拉機原值24萬元其折舊總額為24-24×15%=20.4萬元。則第一年折舊額為20.4×(8/36)=4.533萬元第二年為20.4×(7/36)=3.967萬元其餘依次計算。然後計算現值=原值-累計折舊額。上例中拖拉機使用6年後出售:現值=24-(第1—6年折舊額之和)=5.3333萬元。

2.綜合因素對現值的修訂。由於機器實際使用強度、維修水平、科技含量高低、舊機供求變化等因素實際售價在現值基礎上應有合理浮動。

根據實際交易經驗以上四種因素影響程度為-5%、-5%、0、+5%。仍以上例若機器使用強度大取-5%維護水平低取-5%科技含量一般取0求大於供取+5%則最後定價為:5.33+5.33×(-5%-5%+0+5%)=5.035萬元。

根據實際情況不同確定不同的修訂值。通過修正使實際成交價趨近實際價值交易雙方比較容易接受。二、需要提醒的幾個問題

1.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目前我國尚沒有統一的舊農機交易規則及定價方式。所以買賣雙方必須誠實守信最好有書面協議。交易一旦成功應由雙方出具證明到所在地農機監理站辦理該宗財產轉移登記手續。只有辦理了這一手續這種財產所有權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2.查明機器使用年限。在用農機約有35%屬報廢機械。因此購機前應到縣農機監理站查檔以免上當受騙。要查驗人修記錄某些機主購新機後高強度使用2—4年出售目的是轉嫁高額大修費。如無大修記錄在確定價格時應考慮這一因素。

3.查驗相關手續。購舊機要查看年檢記錄、牌照、登記證、養路費、購置税、保險等是否齊全是否在有效期內。無年檢記錄或年檢記錄不全、證照不全有可能是逃避税費者。如購到手後再補辦税費手續將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對此應到有關部門查檔、諮詢以免誤入陷坑。成交後有效期內的保險單一定要到承保公司批改到新機主名下。否則保險雖未過期但會隨車主變更而失效。

4.來歷不明的機械不要買。若不能查明來歷很便宜買了贓物則根據我國民法和刑法將使購機者蒙受很大的經濟損失。

標籤:交易 農機 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