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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藥果實、樹皮、花類採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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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藥生長髮育到一定階段,藥用部位或器官已符合入藥要求時,人們採取措施從田間採收運回的過程,稱為中草藥採收。中草藥採收不僅要求產量高,而且質量好,這就要求符合採收標準。中草藥的採收標準包含兩個方面的意義,一是指藥用部位達到固有的色澤和形態特徵;二是性、味、有效成分已達到藥典規定的標準。中草藥藥用部位的成熟與植物生理上的成熟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以符合藥用為標準,後者是以能延續植物生命為標準,如酸橙果實以黃熟為生理成熟,而藥用卻以綠果(幼果)為成熟,前者不堪入藥,後者作為枳實或枳殼入藥。又如款冬以花蕾入藥,開放的花已達生理成熟,反而不能入藥。因此,為了符合要求採收具有很強的時間性和技術性,時間性主要指採收期、採收年限,技術性主要指採收方法和藥用部分的成熟度。

中草藥果實、樹皮、花類採收期

(一)採收期:中草藥的採收期,是指在一年中具體的收穫日期,由於我國地域廣闊氣候環境差異大,不同植物不同地區的採收期很難統一。因此,確定經濟採收期的主要依據是成熟度及有效成分含量,有效成分積累高峯期可經試驗研究而得,最佳採收期要由品質與產量的綜合情況而定。中草藥採收期依種類不同而異。

1.根與根莖類中草藥的採收期:一般在植株完成年生育週期,進入休眠期時採收,此時根及根莖生長充實,地上部生長停滯或枯萎,地下部分積累的有效成分含量最高,如人蔘、黃連等。但是也有一些藥用植物如當歸、白芷、川芎等傘形科植物因抽薹開花大量消耗營養物質、根部木質化,品質大大降低,需在抽薹開花前採收。此外也有些藥用植物如附子、麥冬等在生長髮育盛期採收。

2,全草類和葉類的採收期:全草或葉類入藥的品種,如大青葉、薄荷、藿香等,通常在花蕾尚未開放之前採收為好。因為這時葉片肥大,光合作用旺盛,葉內有效成分高。一旦植株開花結實葉片中的營養物質轉移到花或果實中去,會嚴重影響藥材質量。有少數草藥如茵陳蒿、白頭翁等,必須在幼苗期採收,顯蕾前採收已成為次品。因此,多在早春季節採收,諺語有三月茵陳,四月蒿,五月六月當柴燒。個別品種如桑葉,要在降霜季節採收。

3.果實、種子類的採收期:

(1)果實類的採收期。

①乾果。一般乾果在果實停止增大,果殼變硬,顏色褐綠呈固有色澤時採收,如薏苡、連翹、砂仁等。

②肉果。以幼果人藥多在5-7月採收,如枳實、烏梅等;以綠果入藥的,應在果實不再增大,並開始褪綠時採收,如枳殼、香椽、栝樓等;以完整果實入藥的,多在8月開始收穫,如枸杞、山茱萸、五味子等。

(2)種子類。中草藥的採收期一般在果皮褪綠呈完全成熟狀態,種子幹物質積累已停止,達到一定硬度,並呈現固有色澤時採收。如決明、薏苡、葫蘆巴等。

成熟的種子與果實有效成分含量最高,而且產量高,加工後折幹率也高。

4.樹皮和根皮類的採收期:樹皮可供藥用的如杜仲、厚朴、黃柏等,以4-5月春末夏初為採收適期,此時植株生長旺盛,皮層內養分多,植物漿液已開始移動,形成層的細胞分裂較快,皮層和木質部容易剝離,割後傷口也容易癒合。

根皮的採收期則應推遲到生育週期的後期,一般在8-10月,如牡丹、遠志等。採收過早根皮積累的有效成分少、產量質量及折幹率均低。

此外栽培於熱帶、亞熱帶的肉桂等皮類藥用植物,由於生育週期長,幾乎全年均可剝皮。

5.花類中草藥的採收期:用花入藥的根據種類和藥用部位不同,其採收期略有差異,無論是以花蕾、花朵、花序柱頭(西紅花)、花粉或雄蕊等入藥,採收時都應注意色澤和發育程度,它們都是質和量的重要標誌,大多數採收期在春夏季,如金銀花、槐花、厚朴花等,少數在秋季如菊花或在冬季如款冬花(花蕾)等。採花時間以在晴朗天氣,晨露散後,花朵的芳香尚未逸散時為好。

(二)採收方法

採收方法恰當與否會直接影響藥材的質量,栽培中草藥的採收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挖掘:適合於根及根莖類藥材,挖掘時注意土壤不幹也不能過濕。

2.收割:適用於採收全草類、花類、果實和種子類藥材,且成熟期較一致的草本,其中全草類一年兩收以上的藥用植物,第一二次收割時要留茬,以利於萌發新株,並可提高下次產量如薄荷、柴胡等。

3.採摘:適用於成熟不一致的果實、種子和花的收穫如辛夷花、菊花、佛手、梔子等。

4.擊落:適於樹體高大的木本、藤本、樹下可墊布圍或草蓆減輕損傷便於收集。

5.剝離:主要用於樹皮和根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