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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公豬淘汰更新“七原則”

科普2.25W
種公豬淘汰更新“七原則”

規模養豬場種公豬一般使用3年,年淘汰更新率應在30%-40%。更新公豬來自後備豬羣經性能測定為優異者或來自專業育種場的優異者。應及時淘汰傷殘、精液品質低劣、性情暴烈傷人、4歲以上的公豬,從而達到提高豬場養殖生產,實現養殖增效。對於種公豬的淘汰應按如下標準執行:

1.精子活力低的公豬淘汰。

2.後代有黑斑,屬公豬原因的公豬淘汰。

3.有嚴重肢蹄問題的公豬淘汰。

4.性慾低下的公豬淘汰。

5.有攻擊性的公豬淘汰。

6.定期採精檢測主要繁殖障礙性病原呈陽性,不符合健康要求的公豬淘汰。

7.豬瘟抗體檢測不合格,複檢仍不合格的淘汰。

標籤:公豬 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