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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根系果樹的土壤管理四不宜

科普1.26W
淺根系果樹的土壤管理四不宜

桃、李、杏、櫻桃、葡萄、枇杷和採用矮化砧的果樹根系分佈淺,70%的根系分佈在土壤20-40釐米深範圍,特點是保水保肥能力弱,肥料吸收利用率低、不耐旱澇、樹勢易早衰,土壤管理注意以下四不宜:

一、不宜全園深翻。淺根系果樹由於根系分佈淺,超過30釐米的深翻會嚴重損傷根系,影響對水分和營養物質的吸收,特別是微耕機全園深翻傷害最為嚴重,往往2-3年樹勢都難以恢復,出現樹體營養不良、果實偏小、品質下降、產量減少。土壤翻耕以人工為主,深度不超過20釐米,或是分次翻耕不可一次性全園翻耕。

二、不宜間作套種。淺根系果樹根系吸收水分和養分的範圍有限,行間套種間作其它作物會與果樹爭水爭肥,生長季節不建議套種深根、越冬、攀延和高杆作物,幼齡果園可套種根系淺、生育期短的蔬菜和矮杆作物,如白菜、青菜、蘿蔔、花菜、葱、蒜、姜和大豆等。

三、不宜化學除草。殘留在土壤中的化學除草劑隨雨水滲透到果樹根系周圍破壞生長點分生組織細胞,制約生長,引起早期落葉落果,特別是內吸傳導型化學除草劑,嚴重時可造成果樹死亡。除草以人工控制為主,只要不影響果樹正常生長可適當生草,入冬前全部割除覆蓋樹盤或淺翻入土增加有機質含量。

四、不宜大水大肥。由於70%的吸收根系分佈在30-40釐米深的範圍內,大水大肥在土壤表層留存時間短,易隨水滲透到土壤深層難以吸收利用造成不必要的浪費。澆水施肥按少量多次原則進行,不宜一次性施足澆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