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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合作社怎麼合作模式,經營範圍有哪些

養殖合作社怎麼合作模式,經營範圍有哪些

回答:1、農超對接模式:合作社與商家合作,合作社負責提供農副產品,商家負責農副產品的售賣。2、“黨支部+合作社”模式:合作社對村內低保户、殘疾人口實行精準扶貧,幫助農村貧困人口。3、“企業+合作社+貧困户”新型幫扶模式:貧困户依靠企業、合作社的帶動與管理,參與到產業發展當中。4、合作社產業化模式:合作社涉及全部產業鏈,包括產品的生產、加工等。5、股權模式:合作社成員以資金等方式入股合作社經營的形式。

一、養殖合作社怎麼合作模式

1、農超對接模式

合作社與商家合作,合作社為商家提供優質的農副產品,商家負責農副產品的售賣,合作社與商家幫助合作社成員把農副產品賣出去。

2、“黨支部+合作社”模式

村民在合作社工作,由普通的農民轉型成為產業工人。通過產業的帶動,激發貧困羣眾的生產,同時通過合作社的帶領,獲得穩步增長的收入。合作社也從傳統的“幫錢幫物”的舊模式轉化為幫助貧困人口“站起來”,形成了產業脱貧的長效模式,實現精準扶貧。

3、“企業+合作社+貧困户”新型幫扶模式

企業與合作社達成合作,其中,原料和技術由企業負責,合作社及其成員按照企業相關要求進行養殖,由合作社義務飼養和管理,養殖結束後企業回收養殖成果並支付費用,從而使合作社成員獲得收入。這一模式,讓貧困人口依靠企業的帶動、合作社的統一管理、國家的政策支持,參與·到生產活動當中,保證他們獲得穩定收入,實現脱貧。

4、合作社產業化模式

合作社不僅涉及到基礎的養殖和種植,它還包括全部產業鏈,例如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等一體化的生產經營模式,實現了產品的標準化、規模化和一體化。

5、股權模式

合作社成員以資金或者土地等作為入股合作社經營的一種形式。

二、經營範圍有哪些

1、養殖合作社的業務範圍以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和種植業、養殖業等第一業務為基礎,以合作社成員為主要的服務對象,提供農產品。

2、組織採購,組織類似生產經營者的收購,銷售農副產品等。

3、引進新品種、新技術和新型組織形式,開展與生產經營相關的技術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