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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羊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養羊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回答: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個人或是企業,無論是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還是其他企業或個人,都需要經過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向縣級畜牧主管部門提出規模化養殖項目申請,進行審核備案。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要依據《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和規定,以轉包、出租等合法方式取得。

一、養羊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個人或是企業,無論是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還是其他企業或個人,都需要經過鄉(鎮)人民政府的同意,向縣級畜牧主管部門提出規模化養殖項目申請,進行審核備案。

2、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要依據《土地管理法 》、《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以轉包、出租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實維護好土地所有權人和原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有關手續完備後,會及時做好土地變更登記和調查工作。因建設需要佔用的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的,應根據規劃佈局和養殖企業或個人要求,重新相應落實新的養殖用地,依法保護養殖企業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3、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經縣級畜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鄉(鎮)國土所會積極幫助協調用地選址,併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用地備案手續。原則上不收取保證金或押金,涉及佔用耕地的,要簽訂復耕保證書,原址不能復耕的,要依法另行補充耕地。

4、其他企業或個人申請規模化畜禽養殖的,在經過縣級畜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縣(市)、鄉(鎮)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積極幫助協調用地選址,併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用地備案手續。其中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佔用耕地的,應簽訂復耕保證書,附屬設施用地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按照規定的批准權限和要求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原址不能復耕的,要依法另行補充耕地。

二、養羊的技術

1、羊種的選擇

在城鎮郊區和農村地區,養殖户在選種的過程中應當選擇那些適合本地氣候的品種,同時還要選擇那些生長健康的公羊和母羊進行繁殖,同時,在選種過程中,還應當注意種羊是否接受過相應的疫苗接種,要保證種羊的健康情況。通過種羊在農户養殖區域的自我繁殖可以提高羊的質量和產量,同時還可以增加幼羊的抵抗能力,防止其他的病原體進入到養殖系統中。

2、養殖規模的確定

在養殖的過程中,養殖規模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和養殖環境進行綜合確定。在養殖過程中,應根據家庭目前現有的草場面積、耕地數量、需要飼料的數量等條件進行合理的確定。對於養殖年數過久的養殖農户,在自然環境和資金允許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的擴大養殖規模,從而獲取更高的經濟價值。一般情況下,農户養殖母羊的數量定位為35只是比較適合的。

3、設備選擇

以往農户養羊常採用樁拴系、露天飼養的方式,導致羊羣出現夏壯、秋肥、冬瘦、春乏的狀況。實行設施養殖,能夠增加養羊的效益,建造佈局結構合理的羊舍或暖棚,無論在炎夏還是寒冬,羊羣都有一個舒適的生活環境,能夠促其快速生長與增重,此外,飼養設施的合理建造與佈局,還能夠大大降低疾病的發生。舍址要選擇地勢較高、排水良好、座北朝南、避風向陽、通風乾燥、接近牧地或飼料地、有水源處。羊舍門窗、地面及通風設施要便於通風、保温、防潮、乾燥、飼養管理、確保舍內有足夠的光照(只要座北朝南即可)。

4、合理的放牧

在養殖的過程中應當根據羊的生長年齡、品種以及個體的大小和不同的用途進行合理的放牧,在放牧的過程中,除了上述的要求之外,還應當根據牧場中牧草的實際生長狀況進行合理的放牧,放牧過程中應對羊羣進行合理分配,適時適度的進行放牧。在春季和冬季,放牧的時間一般控制在5個小時內比較適合,而夏季和秋季的放牧時間一般維持在10小時左右比較適合。

5、餵養方式

當季節進入冬春季節時,由於牧草進入枯草其,而貯存的牧草營養含量也有所下降。在養殖的過程中,只依靠放牧難以保證其能夠攝取充足的營養,因此在這個季節的養殖過程中應當添加其他營養物質進行餵養。在飼養過程中,可以利用飼料、秸稈以及青乾草和農副產品進行餵養。對羊羣進行補喂,尤其是羔羊,在補餵過程中特別要注重營養的搭配,主動添加蛋白質和礦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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