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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樹需澆好“四水”

科普3.1W
果樹需澆好“四水”

1.澆花前水,又稱催芽水。在果樹發芽前後到開花前期供給足夠的水分,可促進新梢生長、增大葉面積、增強光合作用、使開花和坐果正常。春旱地區,花前灌水能有效促進果樹萌芽、開花,提高坐果率。一般宜在萌芽前後進行灌水,提前灌水效果更好。

2.澆花後水,又稱催梢水。果樹新梢生長和幼果膨大期是果樹的需水臨界期,此時果樹的生理機能最旺盛。若土壤水分不足,果樹葉片因強烈蒸騰,而吸收幼果水分,致使幼果皺縮和脱落,從而降低產量。若遇乾旱,應及時灌溉,所以,一般在落花後15天至生理落果前進行灌水。

3.澆花芽分化水,又稱成花保果水。多數落葉果樹此時正值果實迅速膨大及花芽大量分化期,及時灌水可滿足果實膨大對水分的要求,提高當年產量,促進花芽健壯分化,形成大量有效花芽。

4.澆休眠水,即冬灌。果樹冬季缺水常使枝幹凍傷。一般在土壤結凍前灌水,可防旱禦寒,保證果樹安全越冬,促使肥料分解,有利於花芽發育及次春樹體生長。

果樹在各個物候期內的灌水次數主要取決於各個時期的降水量和土壤的水分狀況。一般年份,上述各個灌水時期均需灌水1次。其它時期,若果園土壤含水量降低到田間持水量的50%時,應及時灌水。乾旱地區水資源不足時,應保證果樹需水臨界期的水分供應,一般果樹的需水臨界期為果實膨大期,若供給不足,則削弱生長,甚至早期停止生長。棗樹、板栗、砧木等耐旱樹種,灌水定額(每667平方米地上每次平均灌水量)可小一些;葡萄、蘋果、梨等耐旱性差的樹種,灌水定額應大一些;幼樹少灌,結果樹多灌;沙地小水灌,鹽鹼地用河水灌,並注意地下水位上升,防返鹽、返鹼。一般成齡果樹1次最適宜的灌水量,應以水分完全濕潤果樹根系範圍內的土層為準,灌水深度一般為0.4~0.5m,水源充足時可達0.8~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