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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除草劑的常規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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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選準藥劑

使用除草劑的常規技術

除草劑並非萬草皆除,選用不當易產生藥害,如2,4—D酯和二甲四氯,能殺死雙子葉雜草,對單子葉作物安全,適用於甘蔗、玉米地除草,但不宜在棉、豆等雙子葉作物田間施用,否則易誤殺作物。同時要注意施藥對象,如樂草隆、新代力、丁苄甲適宜稻田除草藥土法選用,莖葉噴霧處理應嚴禁使用,否則易產生藥害此外,還要考慮不同除草劑的藥效持續期,如西馬津藥效期長,施後第二年仍能危害敏感蔬菜;綠麥隆藥效2~4個月,一般整個作物生長季節甚至後薦都能發揮作用;新燕靈施後10天藥效即消失、無殘留,安全性高,不影響後作。

二、適時施藥

要考慮作物不同生育期對藥劑的敏感性。如水稻田用2,4—D丁酯、麥草畏除草,前者在分孽期,後者在圓稈拔節開始後都會有敏感反應,應禁止使用。用幼禾葆、丁草胺、丁草胺、丁苄甲稻田除草,應在稗草1.5葉齡前施用,過遲雜草老化,難以殺死,增加劑量又會危害作物。而乙草胺作用於芽鞘,必須在雜草出土前施藥。

同時要考慮天氣,氣温過高過低、大風大雨,都會影響藥劑吸收性能,也易產生藥害。施藥前還保證整地質量,土要細碎平整,以防止雨後或澆水瑚成低窪積水、集中藥液為害。水田不平整也易造成局部深水或露泥而使藥效失常。此外,還要注意土壤墒情,如乙草胺除草要求保持旱地濕潤,水田持水7天以上,施藥才能發揮藥效;拉索、滅稗猛施用時若氣温劇降,土壤過濕,又會使大豆、花生作物產生藥害。